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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员领证出国就业今后更方便
 
 
                                         2006-11-17 编辑 《中国海员网》
 
 

“根据交通部海事局新颁布的《船员出境证件管理规定》,今后海员领取证件出国就业将变得更便捷、更简单。”福建海事局李伟副局长介绍。

  11月14日,福建海事局在厦门召开新颁布的《船员出境证件管理规定》宣传贯彻会。

  海员证具有护照性质,是船员出入境的法定专用证件。交通部海事局1996年制定的《关于规范海员出境证件管理规定》对规范海员证管理,为保障中国海员出入境的正当权利,维护中国海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国际海运和海员外派劳务发展发挥过积极作用。

  新旧规定对照主要变化:适当降低准入门槛,拓宽海员证申办通道;减少批件办理环节,批件直接由海员证申办单位出具;简化了海员证的申办材料;明确了船员、申办单位和海员证签发机关三者在海员证管理方面的责任,加强了海员证的跟踪管理等。

  厦门海事局船员处处长胡少正预测,随着新颁布的《船员出境证件管理规定》深入实施,必将扩大中国海员占据世界海员劳务市场的份额,促进国内农村剩余劳动力向航运业转移,提升我国海员外派和航运业的竞争力。新的《规定》实施以后,厦门、漳州地区每年领取海员证的人员将从目前的2000多人增加至 3000多人,增幅达50%以上。

电视眼监控

近日,厦门海事局厦门湾海域电视监控系统一期工程顺利通过上级组织的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运行。该项目建设规模为1个中心(CCTV监控中心),2个监控分中心(东渡和鹭江海事处监控分中心)和3个监控站点(即厦门客运旅游码头监控点、武警三支队监控点和船上移动监控点)。系统运行后,厦门海事局通过该系统进一步掌握和监控厦门湾各港口海域船只的动向,将为厦门海域水上交通提供更有效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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