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船员询问《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发证的收费标准和规定有哪些?这里,给船员朋友们解释一下这些收费的相关规定:
一、申请费(包括发证、签证、换证或补发)。申请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13元。申请大副、大管轮、船舶通用无线电报务员、船舶通用电机员适任证书10元。申请二、三副,二、三管轮,船舶一、二等无线电报务员,船舶一、二等电机员适任证书7元。申请值班驾驶员、值班轮机员、船舶限用无线电报务员、船舶通用及限用无线电话务员适任证书5元。由于证书遗失或毁损申请补证者,加倍收取申请费。
二、考试费。1.A类适任证书:船长、轮机长50元,大副、大管轮、船舶通用无线电报务员38元,二副、三副、二管轮、三管轮、船舶一、二等无线电报务员30元,船舶通用无线电话务员13元。2.B类适任证书:船长、轮机长38元,大副、大管轮、船舶通用电机员30元,二副、三副、二管轮、三管轮、船舶一、二等电机员20元。3.C类适任证书:船长、轮机长20元,值班驾驶员、值班轮机员、船舶限用无线电报务员13元,船舶限用无线电话务员8元。
三、抽测及加考费。按《海船船员考试发证规则》第七十条、七十七条、七十八条、七十九条、八十条规定而进行的抽测,如抽测科目数超过规定考试科目的半数以上,按上述规定考试费的80%收取;抽测科目数为规定考试科目的半数或半数以下,按上述规定的考试费的50%收取;抽测科目与规定的考试科目等数,按上述规定的考试费全收。
|